2021 年 08 月 31 日
金门高粱酒线上电商平台维权服务案 延长等标期更正公告

 

金门高粱酒线上电商平台维权服务案(KKLB21-16)劳务采购

招标文件“厂商资格及审查表” 及延长等标期更正公告

更正内容:

招标文件之第21页“厂商资格及审查表”项次五标价清单为误植,招标文件中标价清单文件,如下圖: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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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订等标期:

【领标及等标期间】2021年820日至2021年902日17时00止

【投标截止日】2021年902日17时00止

【开标日期】等标期截止日之隔日(资格审查,厂商不必到场)

改为:

【领标及等标期间】2021年820日至2021年907日17时00止

【投标截止日】2021年907日17时00止

【开标日期】等标期截止日之隔日(资格审查,厂商不必到场)

 


修正后之招标文件第21页

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

金门高粱酒线电商平台维权服务案

厂商资格及审查表

厂商编号(名称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投标厂商请自行依序检附下列文件

厂商送审资料内容

审查结果

符合

不符合

外封

一、在截止投标日或收件日前寄(送)达。



二、外封上标的名称相符;厂商名称及地址均载明。



三、同一厂商仅投递一有效标。



投标厂商需为依法登记且合法设立之厂商,经营范围应与本案有关。投标时应检附之文件如下:

一、营业执照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复印件。



二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。(三证合一者或台湾厂商免附)



三、2021年7月份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或完税证明原件。厂商不及提出2021年7月份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或完税证

明原件者,得以2021年6月份之纳税证明代之。按季申报

纳税者,提供2021年04-06月份(第2季度)。

免税者,应检附税务局出具之免于征税证明文件或增值税申

报表主表及最近一期社保缴费证明。



四、标单



五、切结书



六、投标厂商声明书



七、服务建议书一式8份。



审查结果:□符合  □不符合

主持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审查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监办人员(会计)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