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/决标/无法决标结果通知书 | |
招标单位 | 金门酒厂(厦门)贸易有限公司 |
案 号 | KKLB26-02号 |
标的名称 | 委托办理柯长征等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专业服务案 |
类 别 | 劳务 |
招标方式 | 限制性-经公开评选 |
资格审查日期 | 2026年3月27日10时00分 |
资格审查结果 | 合格厂商为: 1. 福建格一律师事务所 2. 福建本尘律师事务 3. 北京炜衡(厦门)律师事务所 4. 北京大成(厦门)律师事务所 |
评选日期 | 2026年4月15日14时00分 |
评选委员 | 专家学者以外委员:吕紫君、陈捷宇、蔡晓芸 专家学者委员: 罗立国、陈银达 请假委员:朱莉 |
评选结果 | 第一优胜厂商:北京大成(厦门)律师事务所 第二优胜厂商:福建格一律师事务所 第三优胜厂商:北京炜衡(厦门)律师事务所 第四优胜厂商:福建本尘律师事务 |
议价日期 | 2026年4月22日15时00分 |
议价结果 | 决标 |
底价 | 基础律师费78,000元+以判赔及执行后实际所得赔偿款,乙方10%分成 |
得标金额 | 基础律师费76,000元+以判赔及执行后实际所得赔偿款,乙方10%分成 |
得标厂商 | 北京大成(厦门)律师事务所 |